專欄文章
閒時閱讀專欄文章, 實在是娛樂一則. 有的到位絕核, 有的陪笑無力.
一個專欄文章, 主觀性自然濃重, 那是作者自個兒的觀感看法, 本無好壞. 只是, 那亦是公眾的文章, 雖無需要絕對性地顧及公眾的智商, 可但是...
一則鞋的文章, 圍內反應算熱烈.
有人話, 是生存vs品味~
亦有人話, 品味是由金錢所推砌~
5千元的一雙皮鞋, 奢侈嘛? 因人而異吧.
可對一眾普羅大眾, 的確價值不菲.
價值不菲就等如好野? 好品味? 這個, 似乎又有証實, 有云: 平野冇好.
自細被教誨, 要慎言慎行. 長大後亦懂得一件事: 講者無心呀~~~
所講的一點觀點, 他人可有千百個演譯. 那些敏感話題, 更甚耶.
只為悅己者容! 假如月入十萬, 購入一雙值5千元的皮鞋, 哄哄自己, 無好無不好. 就如同女孩愛美, 化妝品可無數. 這實在是個人事務, 他人干預不得.
但一個有名人仕, 在公眾的說詞, 自有其凝聚力.
的確是言論自由, 但還是, 想清楚, 再作言論, 可會更好?
一個專欄文章, 主觀性自然濃重, 那是作者自個兒的觀感看法, 本無好壞. 只是, 那亦是公眾的文章, 雖無需要絕對性地顧及公眾的智商, 可但是...
一則鞋的文章, 圍內反應算熱烈.
有人話, 是生存vs品味~
亦有人話, 品味是由金錢所推砌~
5千元的一雙皮鞋, 奢侈嘛? 因人而異吧.
可對一眾普羅大眾, 的確價值不菲.
價值不菲就等如好野? 好品味? 這個, 似乎又有証實, 有云: 平野冇好.
自細被教誨, 要慎言慎行. 長大後亦懂得一件事: 講者無心呀~~~
所講的一點觀點, 他人可有千百個演譯. 那些敏感話題, 更甚耶.
只為悅己者容! 假如月入十萬, 購入一雙值5千元的皮鞋, 哄哄自己, 無好無不好. 就如同女孩愛美, 化妝品可無數. 這實在是個人事務, 他人干預不得.
但一個有名人仕, 在公眾的說詞, 自有其凝聚力.
的確是言論自由, 但還是, 想清楚, 再作言論, 可會更好?

3 Comments:
FOR ref.
都市日報-男人請「足爭」氣!(7月11日)
作者:梁穎妍
數星期前,帶同男性好友到 IFC 的 J.M. Weston 買了對五千多元的皮鞋。「你真是好帶挈!每次跟你去shopping,錢包總是這樣大出血!」他受害地跟我說。但真的沒法子,因我認為,一對鞋並不止是穿在腳上的一對鞋這麼簡單。一對鞋,是一本赤裸裸展現人前的自傳。男人或愛第一眼看女人的樣貌、身材跟腳長,我看男人,第一眼就是看他穿的鞋。然後,我大概已可知道他的背景、修養、品味、對事物的要求,甚至到過甚麼地方等等。
最近,Hong Kong Land 在禮頓道一號對面展出了新一系的「Are you Central?」廣告,這系列中的每一個廣告,都會問這條中文解作「你是中環嗎?」的問題,然後每次都會有一個別出心裁的答案。而這次的最新答案則是:「The well heeled are」。看圖識字,廣告的背景確是一隻亮得反光的黑皮鞋,也可以想像它的鞋確實非常不錯。然而,「well heeled」 真正的意思,是解作有錢人。
在意大利的米蘭,未必人人都一定很wellheeled,但絕大部分的人都真的是很well dressed。處身時裝之都的米蘭人天生就像模特兒,對時裝的要求、執著和穿衣的sense都彷彿在血脈裡面流著一樣。還記得在Via Della Spiga就曾遇上一個滿頭白髮行動緩慢的七十三歲老公公,
腳上是對穿了逾二十年但恍如簇新的咖啡色Tods!還有,街上個個都像拿了時裝 PhD
的男士們,縱使很多每天都是乘坐M1(米蘭地鐵一號線),但腳上的A.Testoni或是Prada
皮鞋都仍然很醒神。在這裡,一對皮鞋背後豈只是一個人的自傳,它彷彿是本訴說著一個文化的歷史書!
那天在銅鑼灣HMV穿著暗啞無光皮鞋的男人啊!我想,你對事物、對自己、對生活的要求的容忍度相當大,但大,並不代表高。若你稍微有所要求,都不會容忍自己看起來那麼殘殘舊舊、渾渾噩噩吧!那天在山頂停車場穿假皮鞋的男人啊!我想,你不穿真皮鞋的可能性有兩個:一是基於經濟因素,買不起真皮鞋也只好怪自己不努力多賺點錢,但等到出頭那天你仍可是wellheeled。但最怕你是那種根本連自己穿著人造皮甚至是穿完發臭的塑膠也不知道的男人!那天在太古廣場穿著蝕鞋趕時間的男人啊!我想,你真的很辛苦吧!每天走來走去推銷貨品還是要趕巴士見客?能把鞋穿得蝕的行業,大概都不會是天天坐在甲級辦公室的行政人員吧!
曾看過郭沫若和周揚編輯的《紅旗歌謠》新詩集,裡面有一首由工廠一個無名工人寫的這樣一首詩:「甚麼藤結甚麼瓜;甚麼樹開甚麼花;甚麼時代唱甚麼歌;甚麼階級說甚麼話。」我會說,甚麼人穿甚麼鞋。男人啊!就算你真的不是很「well heeled」,腳上穿的也不是我愛的J.M. Weston、Berluti或是John Lobb,但最少,當你知道原來一對鞋能說出這麼多,請你們「?」氣!
梁穎妍——天生好奇、本能挑剔、勇字行頭。37號的鞋印曾走遍世界逾60個城市。加拿大約克大學心理學畢業後曾於摩根士丹利、香港3大傳媒及廣告公司賣力。現擁有自己的室內設計事業和瘦身專欄,全部風馬牛不相及,只因相信凡事都有可能。
FOR REF.
都市日報--看男人先看他的雙腳 (7月19日)
很多人都認為要看一個男人,應該先看他腳上的一雙鞋。
同文梁穎妍上周就此發表了十分獨到的觀察,從鞋子看出不同男子的底蘊:「那天在銅鑼灣HMV穿著暗啞無光皮鞋的男人啊!我想,你對事物、對自己、對生活的要求的容忍度相當大,但大,並不代表高。若你稍微有所要求,都不會容忍自己看起來那麼殘殘舊舊、渾渾噩噩吧!那天在山頂停車場穿假皮鞋的男人啊!我想,你不穿真皮鞋的可能性有兩個:一是基於經濟因素,買不起真皮鞋也只好怪自己不努力多賺點錢,但等到出頭那天你仍可是wellheeled。但最怕你是那種根本連自己穿著人造皮甚至是穿完發臭的塑膠也不知道的男人!那天在太古廣場穿著蝕?鞋趕時間的男人啊!我想,你真的很辛苦吧!每天走來走去推銷貨品還是要趕巴士見客?能把鞋?穿得蝕的行業,大概都不會是天天坐在甲級辦公室的行政人員吧!」
抄下這麼一大段,是因為我完全同意,鞋子能夠說出一個男人的性格。例如我家附近街市裡一個鮮魚檔的老闆,他不穿膠靴,腳上踩的卻是一對人造皮涼鞋,檔上的污水總是滴流到腳趾縫間,黏黏膩膩,想必不太好受。但他永遠掛著一副誠懇笑容,每次見面都熱烈招呼,推薦好貨。
有一天我看見他正在收檔,正拿著水沖洗雙腳,太太領著一對孩子靜候一旁。原來穿涼鞋有這樣的好處,易潔方便。果然,他很快就清清爽爽地一手拖著一個小孩,有說有笑地走上回家的路。我問他自己也天天吃魚嗎?他幸福地說:「當然,我自己下廚。你問我的小孩,看他們喜歡不喜歡」。五歲的弟弟大聲搶答:「不喜歡!」還造了一個鬼臉。
又有一回看見一個電視特輯,拍的是個礦工。他和老鄉從河南到山西礦坑打工,出了礦難,老鄉慘死,老闆卻想隱藏消息,息事寧人,草草把屍體給埋了,還威脅倖存的活口。這名河南漢子趁夜挖出同鄉的遺體,身上無錢,人在異鄉又不知如何是好,竟然就用一口麻袋揹著鄉親走了幾百里趕回家。
事情抖出來之後,他對進來的記者說:「他是我帶出來的,我死也得把他帶回去」。硬錚錚一條鐵漢,腳上穿的卻根本看不出是甚麼了,滿是黑黑的泥灰。一個男人要走多遠的路才能成為一個男人?又要走過怎麼樣的路才能把鞋子穿成這樣呢?
我永難忘記的是甘地的一幀照片,他根本不穿鞋,一雙赤腳站在一群西裝革履前來談判的英國官員之間,格外顯眼。這雙腳曾經走過印度,帶著他的人民邁向海岸取鹽抗稅,縱有軍警棍棒交加,終也抵不住他們非暴力抵抗的決心。就是這一雙赤足,在大地之上展現了人間的道德力量可以偉大到甚麼程度。說回那張照片,我在英國紳士和甘地的腳上分別看到兩種不忍,那幫英國人容忍不了自己的儀表丟格;而甘地不能容忍的,是蒼生的無助。
是日撰文:梁文道
FOR REF.
也說風範-鄭浩文
很多人認為,男人有沒有風度,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同文梁穎妍早前有一篇論述男人鞋子的文章,引來了梁文道的迴響 (詳見7月11日「香江人語」和7月19日「兵器譜」)。周二梁小姐亦有
一篇由請吃飯見微知著的獨到見解:
馬時亨和鄭經翰。記得的並不是那一千幾百的免費晚餐,記得的並不是他兩位的身份地位,記得的是那種男人的風範。男人啊!你又要見過多少世面,才會醒覺到自己對身邊所有大小事情所作的影響;才會學到這樣細心,放下大男人的架子請一個陌生女人吃飯。一個35歲的「竹昇」,埋單時為加幣200多元,以當地的標準再加上一個土生土長並在GM打工的「竹昇仔」來說,這餐dinner for two也絕不算便宜吧!男
人啊!你又要經歷過多少次情傷,才會知道自己不該再隨隨便便跟不同的女人搭上,才會學會這樣的謙卑去放下大情聖的面具,簡簡單單毫無歪念請一個陌生女人吃飯。埋單也不是為了要面。錢已經付了,當請食飯也沒所謂。你喜歡付就付,不付他也不會窮追不捨。也曾認識一個出身自Ernst & Young的香港土生男人,每次吃完飯埋單後他便立即做心算馬上向在
座每位收錢。諷刺的是,堂堂一個會計師每次都會把四捨五入的數學常識完全推翻並會多計每位要付的錢。
一口氣抄了這麼多,是因為我也十分同意,吃飯的禮儀可看出一個人做人的態度。我不介意請人吃飯,亦不介意被人請,前提是,他願意。如果我有意請人吃飯,我會在結帳前告知,這是基本禮貌。同樣地,如果對方沒有說會請我吃飯,結帳時我會很自然地掏出應付的一份。我不反對任何人請陌生人吃飯,但亦不覺得任何人有義務請任何人吃飯,更加不會諷刺不請人吃飯的人沒風範。這是做人的基本風度,也是社交的基本禮儀。當然,關係特殊者另計。也分享一下我請人及被請的經歷:在挪威時,曾經坐了半句鐘車去買腐乳來炒通菜,再拿兩條五花腩先煎後蒸了六句鐘來弄東坡肉請一位朋友吃飯;也有一位女郎請我吃飯時只有乾麵包和芝士,但甜品卻是在房間裡自釀了三個月的甜酒。
所以我不知道,原來有風度地請人吃飯,是先要高談闊論地騷擾別人再放下大男人的架子去結別人的帳,又或是經歷很多次情傷後謙卑地放下大情聖的面具並要毫無歪念。而且,結的帳若不是一千幾百也最好有加幣兩百,身份最好是「35歲的竹昇,五官長得非常精緻,說起話來相當有禮,單身,土生土長並在GM打工。」曾經在內地看過一個男人在酒家左擁右抱兩名女子,他亦謙卑地放下情聖面具,並無歪念,一切旖風光都明目張膽。由桌上的極品五糧液可知帳單不菲,相信他亦甚有男人風範。不禁再看梁小姐這兩篇文章那響噹噹的一流名字:電子產品公司老闆、工程公司老闆、未夠30歲的理財顧問、IFC的J.M.
Weston、五千多元的皮鞋、Hong Kong Land的「Are you Central?」、Via Della
Spiga、Tods、A.Testoni、Prada、Berluti、John Lobb……花開兩朵,各表一枝,這世界是精采的。像引用蒙田的隨筆,我只懂叫他作蒙田,不懂說他是梁小姐文中那「法國16世紀著名的寫作家Michel Eyquem de Montaigne」。
最後也附送一句蒙田手筆:Fashion is the science of appearances. It inspires
one with the desire to seem rather than to be.
鄭浩文——香港大學精算系本科生,曾於挪威當交換生,並分別於歐洲、北非及中東等地浪遊共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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